黑龙江2009年高考艺术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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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-12-1 19:19:59 |
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。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,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,拟定艺术类文、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,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%划定。艺术类高职(专科)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不低于高职(专科)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%划定。 按教育部规定,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,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。 全省艺术类(除美术类外)省级统考专业课本科,按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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